苹果违背的承诺

和硕的相对优势

苹果的廉价iphone就要上市了。在苹果光鲜亮丽的一面背后,它是如何生产出这款廉价手机的呢?

此时此刻,在苹果位于上海的承包商昌硕,工人们正在加班加点,为廉价iphone的上市拼命生产。他们一周要工作6天,每天要不停顿地工作11小时,其中的20分钟没有工资。其余的时间,如果不加班,工人一小时的工资只有9.31人民币,一个月只能挣到1620元。上海是中国消费最高的城市之一,这样的工资在当地还不够基本生活费用,所以工人全靠加班维持生活。如果他们工作不到三个月就辞职,还会被劳务派遣公司扣掉一大部分工资。

在一天辛苦的工作后,工人们回到12人一间的宿舍。由于几百个人只有二十多个淋浴设备,他们只能排长队,快速地洗个冷水澡。

在昌硕,一万多个年龄在16至20岁之间的学生工和未成年工在拥挤的车间里,做着和成年的正式工一样的工作。有些学生工挣得还比一般工人少,因为他们的工资被学校克扣,有些还不能如期拿到自己的工资。

在对昌硕工人的采访中,一位怀孕的女工告诉我们,自己在孕期还要像其他工人一样,加班加点的工作,不能依据中国的劳动法每天工作8小时。4个月后,她为了自己和孩子的健康,只有离职,因为她在工厂请不到产假。

昌硕其他对劳工权利的侵犯包括在招聘时有歧视政策,骚扰和辱骂工人,消防安全得不到保障等等。

昌硕为何有竞争优势,能拿到苹果廉价iPhone的订单?是因为它严重侵犯劳工权益,压榨工人仅够维生的薪水,不让工人有一个健康的工作环境,剥夺工人的话语权。苹果廉价iphone的优势是来源于供应工厂把工人变得更加廉价。

苹果承包商和硕集团对劳工权利的侵犯

以上描述的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隶属于和联永硕(和硕)集团。2013年,苹果把大量订单交给和硕下属的工厂生产,这些工厂全都靠侵犯劳工权利来谋取利益。

在2013年3月到7月,中国劳工观察派出多名调查人员卧底进入和硕集团的三家工厂。此外,我们还在厂外采访了近200名工人。这三家工厂分别是:生产iphone的上海昌硕;生产电脑的上海日腾,生产ipad配件的苏州应华。三家工厂都隶属于和硕集团,共有超过7万名工人。

中国劳工观察在调查中共发现了86项对于劳工权利的侵犯,其中36项属于违法行为,50项属于不道德行为。这些侵权行为分为15大类,包括:派遣工,招聘歧视,妇女权益侵犯,未成年工,合同侵权,工人培训不力,过度加班,工资低,工作条件差,生活条件差,请假难,健康和安全隐患,申诉渠道缺乏,管理方式粗暴,坏境污染。

简而言之,和硕的工厂有多项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国和国际法律,以及苹果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

2013年5月,苹果在网站上面宣称99%的供应商都符合苹果的社会责任标准。苹果的社会责任标准劳动时间:每周工作60小时,已经明显高于中国法律规定的49小时。然而就连这项“成就”也并不属实。三家工厂的工作时间分别为66,67,和69小时,全都违反了苹果的规定。例如,我们发现上海昌硕强迫工人在加班时间表上签名,表上的时间明显少于实际加班时间。在中国劳工观察同期对另外5家苹果供应商的调查中(另外5家工厂的调查报告会在以后发布),我们发现只有一家工厂符合苹果宣称的每周60小时工作时间。

在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苹果也明显违反了自己的企业社会责任承诺。在我们调查的三家工厂中,工人都没有接受有效的安全培训。日腾和应华将工业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给当地的河水造成污染。

这些工厂的劳工条件极差,工人根本待不长。由于受不了工作的高强度,恶劣的生活条件,和粗暴的管理方式,新招聘的110名应华工人在两周后只剩下30人。

和硕工厂的劳动侵权如此严重,而苹果仍继续使用这些工厂。苹果既已对自己供应商的行为作出了承诺,那么就在和硕工厂严重侵犯劳工权利的行为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苹果在产品质量缺陷方面是零容忍的。一旦有质量问题出现,苹果会想尽办法,迅速解决问题。但在劳工权利侵犯方面,苹果的回应并不是那么积极。苹果声称自己有很高的劳工权利标准,但严重侵犯劳工权利的行为仍然年复一年地持续下去。苹果必须要对这一问题增加重视,投入精力去解决产品生产中侵犯劳工权利的行为。

在下一章中,我们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把苹果的劳工权利标准与和硕工厂的实际情况逐一进行对比,共有17项。

苹果的17个承诺与17项事实

本章中苹果的行为准则来自苹果社会责任官方网页。

1.员工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 小时,99%的供应商都符合这一标准。

在中国劳工观察调查的和硕三家工厂,生产线工人的每周工作时间分别为66,67和69小时。在生产任务紧迫时,工作时间还会更长,工人基本没有休假。而中国法律规定,一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9小时。

怀孕女工的工作时间和其他工人一样长,均为一周6天,每天11个小时。中国法律禁止怀孕妇女一天工作超过8个小时。

2.所有加班均应是自愿的

华硕的三家工厂都有强制加班的现象,特别是在旺季。以日腾为例,工人被间接强制加班。如果工人要求不加班一次,就会受到惩罚,整个月都不会被安排加班。

3.严禁雇佣童工。供应商要为未成年工提供特殊待遇。

在对其中两家工厂的调查中,我们发现18岁以下的未成年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都和成年工相同。来自职业学院的未成年工经常以“实习生”的身份进入工厂工作。

4. 苹果:很多未成年工是通过第三方劳动雇佣机构招聘的。

这三家工厂都大量依赖第三方劳工中介,如派遣公司,来招聘工人。工厂的大多数工人都是通过这种渠道进入的工厂。在应华所在的江苏省,当地法律规定派遣工不得超过总数的50%。即将通过的一条国家法规将会把派遣工数量限制在总数的10%以下。

5. 供应商必须至少要向所有员工发放适用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最低工资,并提供所有法定福利。还必须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支付员工加班的报酬。

我们调查的三家工厂都存在拒绝支付加班工资的行为:工人每天必须出席15到30分钟的会议,会议期间没有工资,相当于每月加班7至14小时没有工资。如果工人在应华工作少于两周便要辞职,工资很难拿到,很多工人离开时都没有拿到工资。

6. 经苹果要求,供应商已停止对员工进行验孕检查和带有歧视意图的体检。苹果已要求供应商建立明确的规章制度,防止此类行为的再次出现。

和硕的工厂有一系列的歧视性招聘政策:身高少于1.5米的不要,怀孕妇女不要,35岁以上的不要,有纹身的不要,回族,藏族,和维吾尔族的不要。在应华的招聘过程中,男性应聘者两次被要求在公共场所脱掉上衣,接受纹身检查。

7. 严禁向工人收取多余的招聘费用和抵债劳动。

为和硕工厂招聘的劳动中介向工人收取最高500元的费用。收取这类费用违反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14条。

在应华,工人身份证被劳动中介扣押3至14天,使工人无法辞职。这违反了中国相关法律。在上海昌硕,如果工人做不满三个月就辞职,会被中介扣600元的费用。

8. 我们要求供应商按照苹果设计的培训项目,向员工介绍当地法律,劳工权利,职业健康与安全,以及苹果的供应商行为准则。

我们调查的工厂中,没有一家向员工提供超过8小时的培训。而《中国生产和操作安全培训管理规定》的第15条规定,培训不得少于24小时。此外,已有的培训无助于工人获取相关知识,因为培训形式只是播放幻灯片,而培训考察是工人抄写提供好的答案。

9. 我们要求供应商的主管和经理接受有效的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人与管理层的沟通,防止员工受骚扰的政策,和对员工的保护。

昌硕的管理人员言语辱骂、威胁员工,并对员工实行连坐惩罚。如果工人完不成每班600个iPad后盖的产量,下班后会被班组长留下,在会上当着其他工人的面被点名批评,并且开会期间没有工资。

10. 供应商在招聘学生工时,要符合一系列严格的标准。

在中国劳工观察调查的苹果供应商工厂中,大量学生工被当做廉价劳动力使用。很多学生工不得不做与本专业完全无关的工作。例如,一名专业为学前教育的甘肃学生被分配到生产线上工作。学生工还要付给带队老师和学校一定的费用,工资有时不及时发放。

11.工人应该有自由表达自己诉求的权利,管理人员和主管要对这些诉求作出回应。

我们调查的工厂中,没有一家有有效的申诉渠道。即使工厂有相关的机制,相关信息也会在新员工培训时一笔带过。在应华,我们的调查员向组长询问工厂是否有申诉渠道或申诉机制,得到的回答是没有。调查员的手指被工件边缘割伤,班组长不允许他出厂治疗,竟然拿来一工业用透明胶布让他先简单包扎后继续工作。

12. 为减少工作场所中对健康的危害,供应商应当为员工提供适当的防护装备,护栏,和安全吊带,以及其他设施,并且应对员工进行全面的,及时的培训。

在和硕工厂生产苹果产品的工人没有接受法定的24小时培训。培训只是浮于表面,匆匆带过。测验是工人抄写培训人员提供好的答案。这使得很多工人都对化学品的危害缺乏认识。例如,很多昌硕的工人接触有害化学品,却不戴口罩。

13.我们致力于为工人创造好的生活。

这些工厂中的怀孕女工如果是未婚先孕或者是生第二胎,不能享受到产假。很多准妈妈因而不得不考虑是要孩子,还是要工作。

这三家工厂的很多工人在一天11个小时的工作中必须一直站着。宿舍十分拥挤,一个房间能住8至12名工人,而且缺乏足够的淋浴和洗漱设施,洗澡往往是没有热水的。在应华,大约120名工人共用10个淋浴龙头。在日腾的宿舍,宿管和保安不经允许和事先要求,擅自进入员工宿舍并拍照。

生产苹果的工人每小时的工资从8.3元至9.31元不等,不够基本生活费用。比说,上海是中国消费最高的城市,居民月平均收入为4692元。而昌硕工人不算加班的话,一个月只能挣到1650元。他们必须依靠加班才能维持生活,加班费占了工人月收入的多一半。

14. 供应商应预见、确定和评估紧急情况和事件。

在我们调查的工厂中,存在逃生通道不够,消防训练缺失或不足等情况。很少有工人能参与防火演习。日腾和应华厂区缺乏急救箱。

15. 我们不会容忍任何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苹果的供应商要遵守供应商行为准则中的坏境标准。我们的环境标准就本行业,以及很多其他行业而言,都是最严格的。

日腾和应华分别将工业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

16. 苹果会在经验丰富的当地第三方审计员的支持下,对供应商进行实地查厂。

由于工厂往往事先做好准备,审计会忽略很多劳工侵权问题。例如,昌硕有一套虚假的考勤记录,记录中减少了员工加班时间。加班时间单上给出的一周加班时间往往是实际加班时间的一半。

17.对员工罚款的行为在有些国家合法,但不符合苹果的供应商行为准则。

中国法律禁止对员工罚款,但应华有对员工罚款的一系列规定,会导致罚款的行为包括:饭后没把椅子推回原来位置,不在规定时间用餐,缺席会议(开会期间是没有工资的),等等。

调查的背景

在过去几年中,中国劳工观察密切关注全球电子产业中,中国供应链内侵犯劳工权利的现象。在2011年7月,中国劳工观察完成了十家中国代工厂的调查报告,涉及多个国际品牌。2011年8月,我们出版了针对中国最大的私营电子制造商比亚迪的报告。2012年6月,我们完成了关于10家苹果供应工厂的报告。随后在8月,9月和12月,我们出版了针对苹果最大的竞争对手三星的报告,报告覆盖了11家三星的供应工厂。

自今年3月以来,我们对苹果的供应工厂展开了一系列新的调查。此次调查报告的三家工厂,上海昌硕,上海日腾,苏州应华都是和硕集团的子公司。和硕集团还为戴尔、微软和惠普等电子企业代工。在本报告中,这三家工厂统一简称为“和硕工厂”。目前,上海昌硕科技是苹果在中国的第二大供应工厂,为苹果代工iphone,以及即将发布的廉价iphone。

在和硕的这三家工厂中,上海昌硕和上海日腾为苹果生产手机电脑零部件,而苏州应华生产iPad部件。苏州应华的网站显示,这家工厂还为诺基亚,松下,惠普,戴尔,华硕,宏基和索尼生产。我们派去应华的调查员正好被分到生产苹果产品的车间。因为我们没有确认应华有生产其它上述品牌,本报告只讨论苹果生产车间的劳工情况。

自2013年3月到7月,我们有安排多名调查人员卧底进入三家工厂工作,其中三名在中国劳工观察有二年以上的调查经验。平均工作时间为二到六周。其中部分工厂我们派出二名以上调查人员。除入厂调查之外,我们也在工厂附近访问了200多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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